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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11-10 0:38:33 阅读(5) 评论(0)
2009-11-5 0:09:46 阅读(2) 评论(0)
最近,我於工作上有點不開心。
星期一 (2/11),七時多便把手頭上的工作完成了,打算收工回家去。通常收工前我都會問上司還有沒有什麼事情要趕著辦。若他說沒有了,我才會離開公司回家去。可是,那天他卻吩咐我等他,他還有十多份文件要我趕著打的。一搞便搞到九時半,整個部門就只剩下我倆,就連冷氣也被關掉了。其間既肚餓,又胃痛,還有點頭痛和頭暈,就好像整個人快要虛脫了。起初,我還以為那些文件是要趕著於第二天的早上出,才要我趕工,可是卻不。
星期二 (3/11),更是令我有點不滿。原定於9月18日成交之物業,因賣方之樓契有誤及有不少問題而需要延遲交易。直至那天,對方律師行才出信通知我們該物對將於那天成交。可是他們卻沒有給我們指示怎樣開票(樓價尾數)。我們要收到他們的指示方能通知會計部開票,還要把支票給老闆簽名。此外,我們還要做一些查察。但由於一般成交時間為五點前,所以我必須勁趕於四時把樓價尾數送出,幸好對家律師行位於上環,也不算太遠。勁趕下,我終於可以趕得及於四時多把所有支票及文件交到14/F的發信部,安排送件。怎料我的上司卻轉頭把那份文件取回,卻沒有告訴我。更沒我告知我當中發生了什麼問題。直至他出第二封信給對方律師行,內容提及地產代理將會到對方律師行取匙驗樓。我對他說:『我們的同事將會把匙取回』。那時,他才對我說『我已把那份文件取回』。他還要我 Stand By 送件。有待買家 Confirm 驗樓 OK 方可把樓價尾數及有關交件送往對方律師行。我於公司一直等至七時多,上司才吩咐我可以起程了,但到了上環還要先致電給他。7:16 p.m. 我到了上還,可是他卻還沒有收到買方的確認電話,直至 7:45 p.m.,我終於等到了他的指示,確認可以把文件送交對方律師行。幸好還不算是等了很久,任務也總算完成了,只是浪費了不少時間。我回到家中已是八時多了。
我有所不滿的是他把文件取回了卻沒有告訴我。我既是他的秘書,也就是他的合作伙伴,可是他卻有著很多事情沒有好好和我溝通,叫我怎能與他好好合作呢!